---
schema_version: 1
paper: 经济日报
paper_slug: jingji
date: '2026-10-27'
id: content_340968
title: 健全完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author: □ 本报记者 武亚东
pretitle: ''
subtitle: ''
pages:
- number: '07'
  name: 第07版：财金
  url: http://paper.ce.cn/pc/layout/202610/27/node_07.html
source_url: 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610/27/content_340968.html
captured_at: '2026-10-27T13:16:46+08:00'
status: text
excerpt_type: 正文摘录
body_char_count: 3659
body_sha256: 672e40993a549b8e0a9228c4a88c8af15e8d6ee4e7816b37e7e84658a55954c3
images:
- source_url: http://paper.ce.cn/pc/pic/202610/27/003f077a-ab3b-4160-88b9-b1e8e876dba9.jpg.2
  alt: ''
  path: 图片/jingji/2026-10-27/e1fa372b30f8f4cc8fae6bdf.jpg
  sha256: d06b20508dcb9ebc1206b292101d9586e688b76b75ef8dd5541325e7f3729c81
  status: saved
---

# 健全完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官方原文](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610/27/content_340968.html)

## 正文

10月22日，西藏那曲市巴青县发生7.0级地震。灾害发生后，保险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地震发生后3小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便完成首笔8万元赔款支付，保险在灾后救助和经济补偿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接下来，如何更好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在近日举办的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分论坛上，与会专家表示，应加快完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推动保险服务从灾后经济补偿向灾前风险预防延伸，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及时纾解灾情损失

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往往面临房屋损毁、生产中断、财产损失等困难。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对于保障基本生活、恢复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西藏那曲市巴青县发生地震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迅速启动保险业三级救灾应急响应，指导保险机构全力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和理赔服务。西藏金融监管局启动银行保险灾害事故二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统筹协调保险理赔工作。

保险机构也迅速行动。人保财险在震后3小时内向遇难群众家属支付首笔8万元赔款。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大家保险等机构通过主动寻找出险客户、简化理赔资料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

类似的场景也发生在福建。今年9月，台风“沙德尔”带来的极端强降雨导致福建多地受灾。在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柯塘村，村民的住房因暴雨受损。面对房屋修缮费用，村民一度十分焦急，但后续农房保险赔款很快到账，缓解了灾后重建的经济压力。面对集中出现的大量报案，人保财险启动全国跨区域大灾应急救援机制，从10余个省份抽调70余名理赔骨干驰援莆田。当地分公司推行“边查勘、边审核、边公示、边赔付”的同步快赔预赔模式，简化理赔手续，压缩赔付时间。截至10月8日，福建全省农房统保已支付赔款约1.56亿元，惠及11590户受灾农户。

保险能够快速发挥作用，与当地长期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密不可分。政策性保险具有覆盖范围广、群众负担相对较轻等特点。通过政府引导、保险机构承保，可以将分散的灾害风险集中管理，帮助受灾家庭获得基本经济补偿。早在2006年，福建就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统保制度，为全省700多万户农村住房提供灾害保险保障。经过多年发展，保险金额由最初的每户5000元逐步提高至4万元。

不过，巨灾保险的保障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以福建为例，现有灾害民生保险尚未覆盖大部分城市住房和地震灾因，在面对重特大灾害时，保险赔款与实际重建成本之间仍可能存在较大差距。提高巨灾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保障机制，推动保险保障与灾害救助形成有效衔接。

“再保险是应对气候与巨灾风险的‘压舱石’，通过跨地域、跨灾种、跨周期的风险分散与承接，再保险能够缓冲重大灾害损失、稳定保险市场、支持灾后恢复。”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庄乾志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分论坛上表示，从国际市场看，再保险平均承担非水险市场约三分之一的巨灾损失，在重大灾害年份承担的比例更高。相比之下，我国保险再保险对巨灾风险的保障程度目前约为10%，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做实灾前风险防控

巨灾保险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灾后赔付，更体现在灾前防范。面对极端天气带来的不确定性，仅依靠灾后经济补偿难以满足灾害风险治理需要。通过保险机制推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尽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正在成为行业探索的重要方向。

在福建，保险资金正被用于建设基层防汛监测网络。2025年12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统筹安排7000多万元农房保险风险减量资金，实施全省防汛重点乡镇视频监测服务项目。今年4月，覆盖全省696个乡镇（街道）的1320个防汛视频监测点位全部建成。这些监测设备分布在沿河低洼地带、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能够帮助基层防汛人员实时掌握水位、道路积水和河道变化情况。保险机构通过投入风险减量资金、参与灾害监测预警，可以将保险服务从灾后理赔延伸至灾前防范。

风险减量并非简单增加保险机构的服务项目，而是推动保险经营理念发生转变。对保险公司而言，灾害损失减少有利于降低赔付成本、改善经营稳定性；对地方政府而言，可以借助保险机构的技术和专业能力，提高灾害风险治理效率；对人民群众而言，则意味着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充分保障。在近日举行的第三届四明保险论坛风险减量分论坛上，平安产险副总经理徐华表示，保险业应积极探索“保险+科技+服务”新模式，推动传统事后赔付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延伸，更好发挥风险减量作用。

科技进步则为保险参与灾害风险治理创造了新的条件。当前，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不断发展，为自然灾害监测、风险评估和损失预测提供了更多手段。保险机构可以利用这些技术识别高风险区域，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灾害防御协会风险减量分会副理事长王树勋认为，应推动保险与科技企业合作，在城市生命线、韧性园区、城市更新等场景推广风险减量服务，将地震预警、风云卫星等科技成果转化为减损能力。此外，可以通过政府指导、高校牵头、企业共建的创新平台，形成风险评估、减量干预、保险兜底、闭环复盘相衔接的韧性城市治理方案。

风险减量的有效开展，还需要更加精准地识别灾害风险。为此，中国再保持续加强巨灾模型和气候风险量化技术研发。10月21日，中国再保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分论坛上发布气候变化风险洞察平台干旱压力测试模型。此前，该平台已经推出台风和洪涝风险压力测试模型。随着干旱模型上线，平台覆盖的气象灾害风险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的灾害类型合计造成我国约80%的气象灾害损失。

“下一步，将推动气象、灾害、资产和损失等多源数据融合，持续完善气候风险数据库、风险地图和模型体系，提高气候风险识别、量化评估和风险定价能力。”庄乾志表示。据了解，中国再保旗下中再巨灾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形成覆盖台风、洪水、干旱等主要灾因的中国巨灾模型体系，相关成果获得22项国家专利，并在30多家机构落地应用。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从行业发展看，风险减量服务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解决数据共享、服务标准、投入机制等问题。保险机构应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合作，推动灾害风险信息互通，建立风险减量服务效果评价机制，使保险科技成果更好转化为实际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巨灾防控体系

巨灾风险具有损失集中、影响范围广、发生时间难以预测等特点。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单一保险机构可能面临较大赔付压力。如何让巨灾风险在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和不同市场之间有效分散，是完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的关键。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探索符合当地灾害特点的保障模式。宁波是全国首批公共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依托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宁波持续完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推动保险更好参与社会治理。同时，宁波在全国首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年均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500亿元。宁波的探索说明，巨灾保险既需要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也需要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通过制度安排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可以使保险逐步成为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保障工具。

但从地方实践看，巨灾保险发展仍面临一些共性难题。一方面，部分地区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较窄，主要集中于居民住房和基本民生领域，对企业财产、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保障仍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巨灾风险具有明显的区域集中性，地方财政和保险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存在差异，单纯依靠地方层面难以有效应对极端灾害损失。因此，完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既要扩大基础保障覆盖面，也要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除了传统再保险，巨灾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也为风险分散提供了新的选择。2015年，中国再保在百慕大市场发行以中国内地地震风险为保障对象的巨灾债券，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分散国内巨灾风险。2021年，中国再保又在香港发行以粤港澳大湾区台风风险为保障对象的巨灾债券，探索通过证券化方式转移台风风险。

巨灾债券通过将特定灾害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投资者，使保险市场获得新的风险承接能力。在达到约定触发条件时，相关资金可以按照合同安排用于承担灾害损失。不过，巨灾风险证券化在我国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如何完善基础数据、优化产品设计、合理设置触发条件、吸引长期资金参与，仍需要行业持续研究。

从更长远看，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功能定位。同时，还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灾害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保险金额和财政支持方式，避免简单照搬单一模式。

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从灾后及时赔付到灾前主动预防，从地方试点探索到多层次风险分散，巨灾保险正在加快融入国家灾害风险治理体系。只有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保障能力、强化科技赋能，才能让巨灾保险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韧性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 配图

![原文配图 1](../../../图片/jingji/2026-10-27/e1fa372b30f8f4cc8fae6bdf.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