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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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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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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食安法修订破解“小过重罚”
author: 梁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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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第0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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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法修订破解“小过重罚”

[官方原文](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610/20/content_340567.html)

## 正文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小过重罚”难题。

民以食为天，对食品安全问题绝不姑息，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然而，夫妇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餐厅卖拍黄瓜被罚5万元……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不管获利多少，一律重罚，明显违背执法初衷，也可能将小本生意推向绝境，更有损营商环境。

为什么会这样？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体现了“重典治乱”的立法思路，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实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不一，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极易出现“小过重罚”。

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有时执法人员也想根据实际情况，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主体从轻处罚，但又不敢“乱减轻”，更怕事后被追责，只好简单照搬条文。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已历经四次修改，包括2015年较大幅度的修订，以及2018年、2021年、2025年三次针对性修正。从体量上看，本次修订是一次“大修”，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尤其在罚款计算方式上，进行了全面调整，将主要处罚条款统一改为“货值金额倍数罚”，并普遍增设“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的计算规则，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加精准地匹配。

当然，“宽容”绝非“纵容”。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并保留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轻微违法行为，处罚更加适度合理，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也让小微主体获得公平对待。

制度越精细，权力运行越规范，公众权益越有保障。小微主体是市场的“神经末梢”、服务群众的“经济细胞”，也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坚持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法理情相统一，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一律重罚”向“精准处罚”深化，这样的执法底色，更让人心服口服，也更能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增长夯实微观基础。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守护食品安全才是初心。严有力度，宽有温度。唯有让每一张罚单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人心的掂量，才能更好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经济网供稿）

## 配图

无独立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