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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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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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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筑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防护墙”
author: 本报记者 敖 蓉
pretitle: 明确监管责权、补齐制度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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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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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防护墙”

引题：明确监管责权、补齐制度缺口——

[官方原文](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610/19/content_340493.html)

## 正文

外卖骑手穿梭于大街小巷赶送订单，网约车司机接送用户平安到家……平台经济打开了灵活就业的广阔空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今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算法时效困局、用工归属不明、权益保障缺位、维权举证无门等问题，却让不少劳动者陷入“干得多、保障弱”的尴尬处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直面现实痛点，为千万平台从业者筑起一道权益“防护墙”。

破解算法困境

为避开系统超时处罚，不得不抢时间赶路；遇到不合理判罚，想要申诉却看不懂背后的判定逻辑……对骑手、网约车司机而言，算法几乎贯穿工作的全部环节，但单边主导的算法，让劳动者处在被动接受的位置。

“基于互联网平台数据技术运用而形成的包括算法在内的劳动规则，决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分配、绩效考核、劳动报酬、任务完成过程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单边性和无法预测性。”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昆认为，平台经济飞速发展，要推动技术向善，构建人与技术的良性互动关系。

针对算法相关矛盾，征求意见稿提出算法取中原则，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解释义务、自动化决策中的人工干预义务，还赋予了工会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算法合理性审查的权力。黄昆表示，征求意见稿体现了监管有限性原则，将算法监管的范畴限定在劳动规则之内，仅涉及与劳动者报酬权、隐私权、救济申诉权等基本权利相关事项，既避免监管无限扩大，妨碍企业技术创新，也抑制企业在劳动规则有关算法制定中的单边和任意，不仅有助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走出算法之“困”，也有助于防止“内卷式”竞争消耗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创新动能。

当前，已有头部平台在内部开展规则迭代，将技术和算法应用到骑手安全出行上。今年，美团在苏州、北京、无锡等地测试“红灯停表”，通过接入交管部门实时信号灯数据，结合骑手位置、行驶方向和配送轨迹识别实际等灯时间，并相应顺延订单最晚送达时间。平台还上线骑手AI安全助手“团宝”，探索在等灯提示、事故风险预警、逆行识别等场景提供安全提醒。

厘清用工归属

跑单归平台调度，出事却要面对多层转包的责任推诿，这是一些劳动者维权时遇到的困境。现实场景中，平台业务多层分包流转现象十分普遍。一旦出现劳动报酬争议或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平台、合作服务商之间互相推脱，普通劳动者很难厘清该向哪一方主张权利。

问题源于现行劳动保障规范体系无法有效涵盖新就业形态所代表的用工方式变化。劳动法律体系原本建立在传统雇佣劳动关系之上，面对平台经济催生的新型用工形态，原有制度框架如何补齐适配缺口？

去年12月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到，现行劳动法律滞后于企业用工方式变化，劳动者在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不足，企业规避用工责任缺少相应法律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正是要填补现行制度的空白，对于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推动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与时俱进、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均有重要意义。

立足平台用工实际，征求意见稿将新就业形态细化为3种具体形态：一是，如果平台或合作企业对劳动者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需按照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有劳动管理但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则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多方共同参与管理的订立三方协议；三是，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不适用本办法。

王天玉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企业对合作企业的选任和监督义务，合作企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禁止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多层转包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理顺了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劳动保障义务的书面依据和主体归属。”

完善权益保障

收入随订单、天气起伏波动，工伤保险衔接不畅，个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负担较重，发生纠纷拿不出足够证据，这些都是新就业群体集中反映的现实状况。此外，出现矛盾纠纷时，派单、考核、处罚记录全部存储在平台服务器，劳动者难以取证；从业者分散，集体表达诉求的渠道有限，个人维权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建峰介绍，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平等就业和自由择业、劳动报酬、奖惩、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休息、劳动安全卫生、恶劣天气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个人信息保护、集体协商等基本劳动权益，设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条件的底线；同时为其社会安全（社会保险）、职业发展（职业培训）以及劳动保护优化（集体协商）提供了制度工具，构建起了权益保障的安全网。

目前，职业伤害保障已在全国推开。滴滴落地职业伤害保障相关安排，设立公益救助项目，帮扶遭遇重大变故的司机家庭，还推出加油补贴分担司机运营成本。美团为全国骑手全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用，实现每单必保；同步推出养老保险参保补贴，为参保骑手分担一半缴费成本。

当前，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多方探索正在持续推进。但是，算法规制如何兼顾技术运行逻辑与劳动者公平？多层分包的用工链条如何压实每一环责任？灵活就业模式下社保制度如何进一步适配群体特征？破解这一系列问题，需继续稳扎稳打，以有益实践探索可行之道。

## 配图

无独立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