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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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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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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以财政金融协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author: 卞志村 沈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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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第11版：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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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财政金融协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官方原文](http://epaper.gmw.cn/gmrb/html/content/202610/27/content_28465.html)

## 正文

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是“十五五”时期我国把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今年以来，我国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看到，国内供强需弱矛盾仍较突出，企业增利、居民增收还面临一些困难。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需要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能。要立足我国经济运行实际，深入认识财政金融协同畅通经济循环的作用机制，适应经济形势和结构变化，不断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促进供需良性互动，增强国民经济循环的内生动力。

财政金融协同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途径

国民经济循环是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其顺畅运行有赖于各环节有效衔接和供需动态平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金融协同是科学实施宏观调控、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着力点。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在政策目标、支持方式和实施节奏上协调配合，有助于将公共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资源配置结合起来，改善经济主体的融资条件和收益预期，促进关键领域循环的良性运转，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的要求落实到经济循环的具体实践中。

畅通就业、收入、消费循环，促进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就业是居民收入的重要基础，收入增长支持消费扩大，消费需求增长又带动企业扩大生产、增加就业。财政金融协同把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与改善融资条件结合起来，支持吸纳就业较多的经营主体持续发展，为稳岗位、增收入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财政金融支持与就业、分配和民生政策相互配合，有利于使企业经营改善更好转化为居民增收，使劳动者更好分享发展成果。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减轻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压力，有利于稳定居民收支预期、增强消费意愿。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的增强，又为企业扩大销售、增加投入提供市场支撑，推动形成企业发展带动就业增收、居民消费促进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科技创新从研发走向产业应用，既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也需要融资方式与不同创新阶段的风险特征、回报周期相适应。财政金融协同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适度风险分担，降低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与银行信贷相互配合，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接续支持。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资金的接续支持有助于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推动产业升级；产业发展又为技术创新提出新课题、提供新场景，以经营收益支持持续研发，以投资回报吸引资本参与，进而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提高供给质量、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

畅通资产、债务、投资循环，实现有效投资与持续发展相互促进。投资既形成当期需求，也影响未来供给。债务融资能够为投资提供资金支持，而投资的持续开展，有赖于形成的资产得到有效利用、相关债务具有可靠的偿付基础。财政金融协同将财政资金支持与市场化融资相结合，有助于缓解项目建设的资金约束，使融资期限和偿付安排与项目收益形成周期相适应，减轻期限错配对项目运营的制约。对于兼具公益性与经营性的项目，合理界定财政投入的范围和责任，依据经营收入和偿付能力安排市场化融资，有利于在发挥公共效益的同时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只有资金投入形成有效资产，资产效益能够支撑后续经营，相关融资具有可靠的偿付来源，后续投资才有持续开展的基础。由此，财政金融协同将扩大有效投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与防范债务风险贯通起来，在畅通资金循环中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协同

近年来，我国财政金融协同不断深化，为支持经营主体发展、扩大投资和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1000亿元，推出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6项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向扩内需重点领域。政策支持能否有效转化为经济循环的内生动力，不仅取决于支持力度，还取决于融资支持与需求培育能否有效配合、支持方式能否适应融资需求变化，以及资金投入能否赋能持续经营。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结构变化对宏观经济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协同，提高政策整体效能。

激发投资消费内生动力，需要增强财政金融协同的系统性。企业扩大投资既需要融资支持，也需要订单和合理的回报预期。居民增加消费，不仅取决于当期购买条件，也受到就业、收入和未来收支预期的影响。仅改善某一环节的融资条件，难以充分激发投资消费意愿。因此，深化财政金融协同，需要把融资支持与需求培育、就业增长结合起来，加强与就业、收入分配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企业经营改善与居民消费增长相互带动。

适应消费和产业结构变化，需要提高财政金融协同的适配性。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带来新的资金需求，也要求融资方式作出调整。今年1—8月，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2%，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同比增长9.2%，相关领域投入保持增长。科技型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不确定性较高，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特征、回报周期存在差异，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融资渠道和风险分担安排。同时，消费升级要求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对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也需适应其资产特点。部分服务业经营主体可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评估其偿付能力需要更加重视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满足这些主体的资金需求，既要增加资金供给，也要改进融资方式。因此，深化财政金融协同，需要将财政支持与多样化金融服务有机结合，使支持方式更好适应经营主体的资产特点、风险特征和发展阶段。

促进经济循环持续健康运行，需要增强财政金融协同的长期性。新增融资能够缓解企业一时的资金周转压力，但企业持续经营还需要稳定的收入和顺畅的资金回流。今年8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72.2天，同比增加0.9天。货款回收周期延长，意味着更多资金被占用，而采购、工资支付和债务偿付等支出仍需按期安排，容易挤压企业后续生产和投资的资金空间。如果企业回款不畅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单纯依靠新增债务维持周转，还可能加重偿付负担。这表明，财政金融支持的效果不仅体现在资金能否及时到位，也体现在能否为企业持续经营创造条件。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协同，需要统筹考虑资金支持的期限、方式与企业经营周期、偿付能力的关系，使政策支持的成效更多体现为企业经营质效改善、自身积累能力增强和再投资能力提升。

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中找准财政金融协同的着力点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要从国民经济循环的内在联系和经营主体的实际需要出发，找准财政金融协同的着力点。坚持系统观念，将协同要求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全过程，统筹政策组合、完善激励约束、加强评估反馈，提高政策支持的整体效能，促进消费与投资相互带动、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推动国民经济循环更加顺畅。

统筹政策目标、工具和实施节奏，形成畅通经济循环的政策合力。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注重总量匹配、结构平衡和节奏契合，统筹财政资金安排与货币金融条件。加强与就业、产业、消费等政策及相关非经济政策的协调联动，统筹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共同服务于扩大有效需求和提升供给质量。把支持经营主体同稳就业、促增收和需求培育结合起来，使改善经营条件与巩固消费基础相互配合。统筹创新前期支持与产业化融资，合理安排项目建设与投产运营资金，使支持节奏适应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根据不同政策的功能定位和传导特点，在共同目标下同向发力、相互补位，避免单项政策各自推进、叠加后效应抵消。

完善激励约束与风险分担，促进政策支持转化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根据支持事项的公益性、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合理确定财政支持范围，运用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分担成本和风险，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围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将风险分担机制与信贷、股权等融资方式相结合，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围绕有效投资，推动融资期限、资金投放和偿付安排与项目建设进度、收益形成周期相匹配，兼顾前期投入与持续运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明确财政支持责任，尊重企业自主决策，落实企业经营责任和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独立审查、风险管理责任，防止以公共支持替代商业判断。把改善融资条件与强化效益约束结合起来，引导经营主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经营质量，增强自身积累与再投资能力，实现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统一。

健全全流程评估与反馈调整机制，以经济循环是否改善检验政策协同成效。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结合起来，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和调整全过程。事前加强跨部门论证，评估政策目标、支持条件和实施时序是否协调，综合研判各项政策对企业经营、居民收支和市场预期的共同影响。事中跟踪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关注财政支持与市场化融资是否有效配合，及时发现政策执行和协同配合中的问题。事后结合政策目标和作用特点，在评价单项政策绩效的基础上，考察不同政策是否相互补充，并结合就业增收、成果转化、投资效益和持续经营状况，评价政策协同对改善经济循环的实际作用，避免仅以资金投放规模和政策覆盖范围衡量成效。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优化支持方式、力度与节奏，做好政策延续、调整和退出时的协调，加强沟通解释，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稳定企业投资经营和居民消费信心。

（作者：卞志村 沈雨田，分别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后）

## 配图

无独立配图。
